合同評審非常重要,但是很多檢測機構容易忽視,由收樣室人員簡單核查一下就簽字,給實驗室帶來很多風險。如何做好合同評審,應該從哪些關鍵點把控呢?
如果實驗室在委托檢驗業務受理過程中對例行和其他簡單任務的評審,由實驗室中負責合同工作的人員注明日期并加以標識(如簽名縮寫)即可。評審時主要從六個方面加以注意:
1.確信委托方的要求合法。合同評審人員應就合同的合法性、合同中信息的真實性等進行審核,保證合同的執行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
2.客戶提出的檢驗項目,實驗室是否有能力,項目是否在資質認定或實驗室認可范圍內,標準依據必須是否是現行有效的標準。
3.核實樣品名稱、數量及其它標簽信息是否與合同填寫內容相 符。檢查樣品是否損壞、污染或已過保質期。
4.除僅委托微生物檢驗的樣品不留樣,一般需要留樣,以備復查。檢余樣品和留樣是退還客戶還是委托實驗室進行處理,應該在合同中予以明確約定。
5.與委托方明確檢測時限、檢測收費、及檢測結論的判定要求以及報告的交付方式。
6.委托單位的名稱應與單位法人名稱一致,地址、電話等信息等信息應滿足通訊和溝通的需要。
對于重復性的例行工作,如果客戶要求不變,僅需在初期調查階段,或在與客戶的總協議下對持續進行的例行工作合同批準時進行評審。對于新的、復雜的或先進的檢測任務,通常由業務部門或技術負責人召集組織檢測室及相關部門對合同內容進行論證評審。并且保存更為全面的記錄。